2018年12月7日,愛爾眼科收到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就集團訴江陰愛爾眼科醫(y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假江陰愛爾”)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終審維持原判,標志著愛爾眼科啟動的該案訴訟,經(jīng)兩審終審,取得了勝訴。這是繼今年7月成功打擊鞍山假“愛爾眼科”之后的又一勝利!
今年9月17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假江陰愛爾”:
一、于該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一個月內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企業(yè)名稱變更登記手續(xù),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不得含有‘愛爾’字樣;
二、于該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愛爾集團經(jīng)濟損失3萬元;
三、于該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愛爾集團為制止該案侵權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2萬元。 “假江陰愛爾”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做出了上述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正所謂邪不壓正,本案中兩級法院分別在判決書中明確認定“假江陰愛爾”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一審法院認為“假江陰愛爾”擅自注冊“愛爾”字號,主觀上顯然具有攀附“愛爾”已建立品牌聲譽的故意,客觀也會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誤認。
同時也阻礙了愛爾集團進入江陰地區(qū)設立眼科醫(yī)院,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不正當?shù)負屨剂?/span>“愛爾”品牌所創(chuàng)立的市場知名度和潛在市場份額,依法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二審法院除此之外,更進一步明確認定“假江陰愛爾”的搶注行為存在主觀惡意。
隨著“愛爾”眼科品牌的影響力和美譽度不斷提高,難免有不法機構蠢蠢而動“貼名牌”、“搭便車”。愛爾眼科將持續(xù)依法打擊侵害 “愛爾”品牌的不正當行為,保護全國患者的利益和集團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文章排版:深圳視普泰驗光師培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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